產(chǎn)品別名 |
牌坊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牌坊是由欞星門衍變而來的,開始用于祭天、祀孔。欞星原作靈星,靈星即天田星,為祈求豐年,漢高祖規(guī)定祭天先祭靈星。宋代則用祭天的禮儀來尊重孔子,后來又改靈星為欞星。牌坊濫觴于漢闕,成熟于唐、宋,至明、清,并從實用衍化為一種紀念碑式的建筑,被極廣泛地用于旌表功德榮耀,不僅置于郊壇、孔廟,以及用于宮殿、廟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園林前和主要街道的起點、交叉口、橋梁等處,景觀性也很強,起到點題、框景、借景等效果。
唐代,我國城市都采用里坊制,城內(nèi)被縱橫交錯的棋盤式道路劃分成若干塊方形居民區(qū),這些居民區(qū),唐代稱為"坊"。坊是居民居住區(qū)的基本單位,"坊"與"坊"之間有墻相隔,坊墻中央設(shè)有門,以便通行,稱為坊門。后來因為門沒有太大的作用,所以就只剩下這種形式,于是百姓逐漸地稱這種坊門為牌坊。
牌樓從形式上分,只有兩類——一類叫“沖天式”,也叫“柱出頭”式。顧名思義,這類牌樓的間柱是高出明樓樓頂?shù)?;另一類“不出頭”式。這類牌樓的高峰是明樓的正脊。如果分得再詳細些,可以每座牌樓的間樓和樓數(shù)多少為依據(jù)。無論柱出頭或不出頭,均有“一間二柱”、“三間四柱”、“五間六柱”等形式。頂上的樓數(shù),則有一樓、三樓、五樓、七樓、九樓等形式。在北京的牌樓中,規(guī)模大的是“五間六柱十一樓”。宮苑之內(nèi)的牌樓,則大都是不出頭式,而街道上的牌樓則大都是沖天式。
石雕,指用各種可雕、可刻的石頭,創(chuàng)造出具有一定空間的可視、可觸的藝術(shù)形象,借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藝術(shù)家的審美感受、審美情感、審美理想的藝術(shù)。
石雕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距今一二十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中期。從那時候起,石雕便一直沿傳至今。在這漫長的歷史中,石雕藝術(shù)的創(chuàng)作也不斷地更新進步。不同時期,石雕在類型和樣式風(fēng)格上都有很大變遷;不同的需要,不同的審美追趕求,不同的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制度,都在制約著石雕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演變。石雕的歷史是藝術(shù)的歷史,也是文化內(nèi)涵豐富的歷史,更是形象生動而又實在的人類歷史。
天然石材:堅實,耐風(fēng)化,因而,在嶺南建筑中,除了石塔、石橋、石坊、石亭、石墓,更廣泛地應(yīng)用于建筑構(gòu)件和裝飾上。大體分為三類:一是作為建筑構(gòu)件的門框、欄板、抱鼓石、臺階、柱礎(chǔ)、梁枋、井圈等;二是作為建筑物附屬體的石碑、石獅、石華表以及石像生等;三是作為建筑物中的陳設(shè),如石香爐、石五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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