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便攜式機場燈導航燈,平面放置移動式邊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其它 |
風格 |
現代 |
功率 |
小于9w |
GS-HP/EYB移動式機場燈光主體外殼采用航空鋁合金材料制造而成 ,可在惡劣的海洋性環(huán)境下長期使用 。產品內部采用大功率 LED 光源結合的光學透鏡設計 ,發(fā)光角度符合 FAA 及AAC 標準 。
直升機場燈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直升機場燈標設置在直升機場內或其鄰近處,宜架高,并應使飛行員在近距離內不感到眩目,如直升機場燈標在近距離內使飛行員感到眩目,可在進近的終階段和著陸過程中將其關閉,也可調低燈標的光強至10%或3%。
2.直升機場燈標連續(xù)發(fā)出一系列的等間歇的短時白色閃光。
3.燈標發(fā)出的光從所有方位均能看到。
直升機場識別標志應采用白色字母“H”表示。該標志的尺寸不得小于3米。
5、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qū)與接地和離地區(qū)幾乎重合或該區(qū)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
停機坪燈具沿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的邊緣均勻設置。如該區(qū)為正方形或長方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每邊應設置不少于4個燈(包括每個角上的燈);如該區(qū)為其它形狀(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少應設置10個燈。 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應為恒定發(fā)白光的全向燈。
瞄準點燈,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應設置瞄準點燈。瞄準點燈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6個。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采用嵌入式燈。
對正引導燈的數量為一排3個或以上,且等距分布,燈具間隔大于等于1.5米,設置的總數好為5個。瞄準點燈是設置在里面的燈具,與標識一起設置,燈具發(fā)光顏色為白色,設置數量為至少6個。瞄準點標識為三角形,三個角各設置1個瞄準點燈,點與點之間的中間再各自設置1個。
———— 認證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