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頂:安置在船舶的桅桿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線上方的號燈,在225度的水平弧內(nèi)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橫后22.5度內(nèi)顯示。舷燈: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兩側的左舷的紅光燈和右舷的綠光燈,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內(nèi)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橫后22.5度內(nèi)分別顯示。
船舶航行信號燈分為紅白綠三色,垂直設置在主桅桿兩側。用于各種情況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船舶信號燈表示船舶所處狀態(tài)或提供燈語的一類燈具
航標燈的作用: 航標燈的功能也可以引入船內(nèi),可以給出船的位置,或提醒其他船舶本船因螺旋槳失效、擱淺、發(fā)動機故障等原因而停泊。早期的海上助航主要是依據(jù)星座圖(constellation),它幫助出海者通過觀察太陽和其他恒星的位置來確定大致方向并估算出自己的坐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