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師生之間應該民主、平等、積極合作,努力為課堂上的交往創(chuàng)造和諧的心理氣氛。實施“人格教育”,師生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所以教師應改變過去的觀念:將“你不會學習,我來教你學;你不愿意學習,我強制你學習”改為“你不會學習,我來引導你學;你不愿意學習,我來吸引你學習”。何謂吸引?就是使兒童樂意學習,使他們樂意參加到師生共同進行的教育教學過程中來,在教學過程中師生同步,達到“主體”與“主導”佳結(jié)合,使兒童每一分鐘都成為快樂的、審美的享受。
部分父母對子女嬌寵,過分溺愛,過分袒護,過分放縱,有求必應。這些家庭,對子女用錢不予監(jiān)督 ,要多少給多少,這就為學生逃學提供了物質(zhì)條件。從這個角度來說,是家庭縱容使學生逃學。
除了學業(yè)成績外,更關注學生的行為改變、心理狀態(tài)的改善以及社會適應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評估。評估方式可能包括定期的行為觀察、心理測試、學生自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等多種形式,以便全面了解學生的教育矯治效果。